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东梁司法所以推进基层治理为己任,完善多元调解,化解矛盾工作机制,深入推进诉源访源治理,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在诉源治理工作中,东梁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树立“化解一个矛盾纠纷,就是减少一个案源、减少一个访源、减少一个诉源”的理念,坚持把“张彪调解工作模式”融入诉源治理工作,使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焕发新的生机活力。
该所发挥人民调解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作用,使诉源案件防于未发、止于未诉、化于未访,同时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,加强政府各部门间联调联动,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,对重大和复杂疑难案件精心研判、依法调解,最大限度降低不稳定风险,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。年初以来,该所已成功化解诉源调解案件17件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在此基础上,该所积极推进普法教育,开展宣教活动20余场次,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法治意识。
(阜新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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